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空手道、划船、輕艇、龍舟及卡巴迪代表隊推薦辦法
說明:
一、 依據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組隊研商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推薦辦法簡略說明如下:
(一) 空手道:
1、 即日起至110年12月19日止。
2、 請學校、教練薦送選手資料郵寄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(龍井區舊車路89-77號);或親送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沙鹿區訓練中心(沙鹿區中山路62號),聯絡方式:04-2665-3759。
3、 宋以力總幹事電子信箱:sungyili@gmail.com,聯絡方式:0930-930-278。
(二) 划船:
1、 參加指定盃賽成績,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,第四名備取。
2、 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委員會審查,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。
(三) 輕艇:
1、 參加指定盃賽成績,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,第四名備取。
2、 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(0910-990023)審查,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。
(四) 龍舟:
1、 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臺中市輕艇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(0910-990023)彙整,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。
2、 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以3隊為限(同校)。
(五) 卡巴迪:
1、 本局委由本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協助辦理。
2、 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豐南國中翁有震教練彙整,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。
3、 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以1隊為限(同校)。
一、 依據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組隊研商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推薦辦法簡略說明如下:
(一) 空手道:
1、 即日起至110年12月19日止。
2、 請學校、教練薦送選手資料郵寄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(龍井區舊車路89-77號);或親送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沙鹿區訓練中心(沙鹿區中山路62號),聯絡方式:04-2665-3759。
3、 宋以力總幹事電子信箱:sungyili@gmail.com,聯絡方式:0930-930-278。
(二) 划船:
1、 參加指定盃賽成績,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,第四名備取。
2、 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委員會審查,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。
(三) 輕艇:
1、 參加指定盃賽成績,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,第四名備取。
2、 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(0910-990023)審查,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。
(四) 龍舟:
1、 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臺中市輕艇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(0910-990023)彙整,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。
2、 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以3隊為限(同校)。
(五) 卡巴迪:
1、 本局委由本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協助辦理。
2、 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,具有潛力優秀選手,送豐南國中翁有震教練彙整,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。
3、 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以1隊為限(同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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