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學(轉出、轉入)須知
轉出轉入作業須知及相關攜帶資料 | |
轉入作業: | |
☆轉入前請務必先來電洽詢:(04)24927226轉分機106或107 轉入當天學生須由監護人陪同並攜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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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出作業: | |
☆請務必先與新學校確認可轉入,轉出後請於三日內前往新學校報到 轉出當天學生須由監護人陪同並攜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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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監護人無法親自陪同辦理轉學作業者,請先填寫委託書(點選下載),受託者請攜帶身分證與委託書。 註2:依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中市教中字第1080051829號函規定:本市國中小轉學生之原生轉出又轉入後之 班級分配方式,以回到原班為原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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