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體操代表隊推薦組隊實施辦法
發佈者 :
黃體育組長
說明:
一、 依據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。
二、 推薦日期:
(一) 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。
(二) 請委由教練逕向臺中市體育總會體操委員會報名(臺中市北屯區興安路二段392-2號)。
三、 代表隊推薦結果將另案通知入選選手學校,請依據112年全中運規定辦理報名作業。
一、 依據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。
二、 推薦日期:
(一) 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。
(二) 請委由教練逕向臺中市體育總會體操委員會報名(臺中市北屯區興安路二段392-2號)。
三、 代表隊推薦結果將另案通知入選選手學校,請依據112年全中運規定辦理報名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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