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游泳代表隊遴選辦法
發佈者 :
黃體育組長
說明:
一、 依據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。
二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月19日(星期四)止,逾期不受理。
三、 遴選日期:112年2月11日(星期六),112年臺中市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賽程結束三十分鐘後開始,假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【臺中市北區學士路100號】舉行,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 報名方式:
(一) 皆由「學校單位」組隊,不接收學校以外的單位報名。
(二) 請至臺中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網站進行報名,該會網址:http://swim8.kcsat.org/,如有問題可來信詢問swimtc@yahoo.com.tw,或洽電承辦人張廖純懿0985-468466。
(三) 報名資料請詳實填寫,事後如屬資格問題需做更正時,報名單位必先出示證明文件,並經大會競賽組同意後,始得辦理更正。
(四) 參賽學校每項至多報名 3 人,每位運動員最多報名 3 項。
五、 遴選辦法:
(一) 成績認定之賽會:
1、 112年(2月)臺中市中等學校運動會。
2、 111 年(9 月)全國總統盃暨美津濃分齡游泳錦標賽。
3、 111 年(12 月)全國冬季短水道游泳錦標賽。
4、 112 年(1-3月)全國北區(1)游泳錦標賽。
5、 112 年(1-3月)全國中區(1)游泳錦標賽。
6、 112 年(1-3月)全國南區(1)游泳錦標賽。
(二) 上項2-6績認定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(以下簡稱游泳協會)公布之成績為主。
(三) 依成績排序結果,遴選合乎參賽資格之選手陳報本局核辦參加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。
(四) 成績證明請於112年2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4點前繳交獎狀影印本(正本驗畢後歸還)或成績證明正本,送至臺中市體育組會游泳委員會競賽組張廖純懿收,成績需達參賽最低標準。
(五) 112年2月11日遴選結束,各組別、各項目若有空缺名額,可依112 年(3 月)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達標之成績證明進行排序補上缺額。
六、 代表隊推薦結果將另案通知入選選手學校,請依據112年全中運規定辦理報名作業。
一、 依據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。
二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月19日(星期四)止,逾期不受理。
三、 遴選日期:112年2月11日(星期六),112年臺中市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賽程結束三十分鐘後開始,假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【臺中市北區學士路100號】舉行,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 報名方式:
(一) 皆由「學校單位」組隊,不接收學校以外的單位報名。
(二) 請至臺中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網站進行報名,該會網址:http://swim8.kcsat.org/,如有問題可來信詢問swimtc@yahoo.com.tw,或洽電承辦人張廖純懿0985-468466。
(三) 報名資料請詳實填寫,事後如屬資格問題需做更正時,報名單位必先出示證明文件,並經大會競賽組同意後,始得辦理更正。
(四) 參賽學校每項至多報名 3 人,每位運動員最多報名 3 項。
五、 遴選辦法:
(一) 成績認定之賽會:
1、 112年(2月)臺中市中等學校運動會。
2、 111 年(9 月)全國總統盃暨美津濃分齡游泳錦標賽。
3、 111 年(12 月)全國冬季短水道游泳錦標賽。
4、 112 年(1-3月)全國北區(1)游泳錦標賽。
5、 112 年(1-3月)全國中區(1)游泳錦標賽。
6、 112 年(1-3月)全國南區(1)游泳錦標賽。
(二) 上項2-6績認定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(以下簡稱游泳協會)公布之成績為主。
(三) 依成績排序結果,遴選合乎參賽資格之選手陳報本局核辦參加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。
(四) 成績證明請於112年2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4點前繳交獎狀影印本(正本驗畢後歸還)或成績證明正本,送至臺中市體育組會游泳委員會競賽組張廖純懿收,成績需達參賽最低標準。
(五) 112年2月11日遴選結束,各組別、各項目若有空缺名額,可依112 年(3 月)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達標之成績證明進行排序補上缺額。
六、 代表隊推薦結果將另案通知入選選手學校,請依據112年全中運規定辦理報名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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