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台中市教育局持續強化校園反詐騙教育宣導
發佈者 :
池生教組長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2366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防範各式詐騙手法進入校園影響學生身心發展,請各級學校積極主動採取以下作為:
(一) 國教署所發展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反詐騙教育課程教學模組示例,已於114年1月21日公告並放置於「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」、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」及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」等平臺,請各校可自行下載,並規劃於朝(週)會、班級導師時間或結合相關課程等時機,善加運用前開教學資源,亦可蒐整相關遭受詐騙之案例,透過持衡宣導及有結構性之教學,提升學生自我安全意識,以避免因一時之偏差行為而影響學習期間的身心發展。
(二) 另請學校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預防詐騙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,落實教職員工生危機意識,了解應變處理流程,提升對危安因子之警覺性。
(三) 若發現學生疑遭詐騙,應依據「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時間及類別完成通報,即時掌握學生涉入程度及是否涉及他校學生,並由學校學輔人員邀請家長一同輔導學生,適時提供協助。
三、 為增進家長及學生之識詐資訊,請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「165全民防騙網」(http://165.npa.gov.tw/#/)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cib.npa.gov.tw/ch/index),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得知最新詐騙手法,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。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2366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防範各式詐騙手法進入校園影響學生身心發展,請各級學校積極主動採取以下作為:
(一) 國教署所發展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反詐騙教育課程教學模組示例,已於114年1月21日公告並放置於「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」、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」及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」等平臺,請各校可自行下載,並規劃於朝(週)會、班級導師時間或結合相關課程等時機,善加運用前開教學資源,亦可蒐整相關遭受詐騙之案例,透過持衡宣導及有結構性之教學,提升學生自我安全意識,以避免因一時之偏差行為而影響學習期間的身心發展。
(二) 另請學校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預防詐騙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,落實教職員工生危機意識,了解應變處理流程,提升對危安因子之警覺性。
(三) 若發現學生疑遭詐騙,應依據「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時間及類別完成通報,即時掌握學生涉入程度及是否涉及他校學生,並由學校學輔人員邀請家長一同輔導學生,適時提供協助。
三、 為增進家長及學生之識詐資訊,請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「165全民防騙網」(http://165.npa.gov.tw/#/)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cib.npa.gov.tw/ch/index),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得知最新詐騙手法,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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